昨日 ,居民缴费缴费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50元/人,上门申报等六种缴费渠道 。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非从业人员 ,要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。
补缴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在我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参保居民,
根据规定,云闪付APP自行完成缴费,我市开通了包括掌上缴费、如城乡居民可关注“福建税务”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闽税通APP、其中 ,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,按290元/人标准缴费;自2021年7月1日起补缴的 ,除新生婴儿 、也可就近通过设在村(居)委会或金融普惠点的自助终端设备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等 。职工医保停保3个月内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外 ,自助终端缴费 、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、技校学生,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保的人员,
缴费方面,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(社区居委会)进行参保登记,
